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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打擊樂團公約
此樂團為經過甄選錄取才能成為學校校隊成員,所以應秉持榮譽感共同遵守此公約。
*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遇到特殊狀況必須請假時,需先經過曾老師或任課老師的同意。
*練習時要專心,不嬉笑吵鬧,在教室內嚴格禁止奔跑嬉笑和亂敲打樂器。
*按照規定繳交學費及團費,遇有缺課時,不退費也無法補課(因為是團體課程)。學期中遇有轉學或突發狀況必須請假等因素,已繳交之費用恕無法退還。
所以若有個人因素導致無法跟上團練進度時可考慮向指導老師討論加上個別課(需另外收取鐘點費)
*學生平時出席狀況及上課情形,老師會隨時注意,若發生屢勸不聽之情事、影響團隊紀律及進度,老師得予以該生退團之處分,當季所繳之學費未使用的月費將予以退還。
*此樂團為校團及校團儲備團,所以會定期進行檢測,未通過者會與以勸退。當季所繳之學費未使用的月費將予以退還。
*每學期末樂團會統計學期中已上課時數,如遇未滿所繳上課時數,樂團將計算後予以未使用之學費辦理退費,也盼可以樂捐給予樂團(附件一),款項將用於樂團發展使用。
*因打擊樂團為校團,所以不可以重複報名參加體育班、籃球校隊、角力隊、直笛團、弦樂團、合唱團等北新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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